1、个人认为应该没有这个规定,在JGJ130-2001里的条文说明里只有这些话: 超过50米的,要采用卸荷、双立杆等方法。
(资料图片)
2、超过24M就要用双立杆,没有这个必要吧。
3、当然还得看地方上的规定。
4、 浙江省在这方面也应该是按国标来定的吧。
5、 另外按最新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50M以上的落地架及架体高24M以上的悬挑架要专家论证。
6、 规范条文:5.3.8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可采用双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必须另行专门设计。
7、 说明: 5.3.7规定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m的依据: (1)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及对国内脚手架的调查,立杆采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以下。
8、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
9、国内在脚手架的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可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10、 (2)从经济方面考虑。
11、搭设高度超过50m时,钢管、扣件的周转使用率降低,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
12、 (3)参考国外的经验。
13、美国、日本、德国等也限制落地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如美国为50m,德国为60m,日本为45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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