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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2、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3、缺点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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