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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气象新闻发布会,会上预报“五一”假期天气情况。“五一”假期间气温总体偏高,最高气温在24-29℃,最低气温在12-16℃之间。南通市有两次降水过程,分别在4月29日和5月2日后期到3日,其中29日受冷空气影响,局部有雷阵雨,降水较弱,并伴有偏北大风;5月2日后期到3日,阴有阵雨或雷雨,2日白天到3日东南风较大。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赵佳琦 摄)
会上还介绍、解读了《南通市气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据悉,今年4月5日,南通市政府印发《办法》,自5月6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与传播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办法》共24条,依据上位法有关规定,根据南通市实际情况,从责任落实、规范要求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气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台站迁建、气象预报技术研究、气象预报信息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等内容。
其中,《办法》明确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以及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设施;《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职责。广播、电视、报纸、通信和互联网等各类新闻、信息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气象信息,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最新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名称。(赵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