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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5月12日,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解读,其中明确,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原40%降低为30%。
此外,消息称,为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需求,对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上浮百分之二十。
具体来说就是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由原40万元限额可贷至48万元。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由原60万元限额可贷至72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由原30万元限额可贷至36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它计算方式不变。
编辑:黄宁